滕州市善国锦绣城C区地块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冯河南侧、大同北路西侧、通盛路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40464°,北纬35.114797°,地块总面积28521m2。历史以来,土地所有权为北辛街道北刘村集体所有,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曾存在农田、机械加工厂、物流停车场、干杂散货仓库、便民农贸市场。现根据规划,需征收该地块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变更其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为此,山东佰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三益(山东)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导则,完成了本地块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初步采样工作,并根据现场采集信息和实验室样品分析报告,编制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前,本地块已完成表土剥离、基础开挖,开挖表土已用于善国锦绣城A区地下室顶板覆土。因此,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柱状样监测点位(其中4个水土复合样),在已开挖基坑边坡处布设2个土壤表层样监测点位,在表土外运覆土处(地块范围外,善国锦绣城A区地下室顶板覆土)布设1个土壤表层样监测点位,在地块范围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位、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受地块已完成表土剥离、基础开挖影响,S4土壤柱状样监测点位未取出样品土。共采集27个土壤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
土壤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pH、锌。
地下水检测因子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39项、石油烃(C10-C40)、镍。
土壤现状检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中汞、砷、六价铬、镉、铜、镍、铅、苯并(b)荧蒽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的检出浓度均低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荐方法计算得出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控制值(15000mg/kg)。
地下水现状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各监测点位中除总硬度外,其他所有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总硬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主要是枣庄区域地质原因造成。检出因子经与对照点进行对比分析,无明显差异,因此该地块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
依据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检测结果分析评价,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一类建设用地要求,可用于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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