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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大兴宏源食品有限公司速冻食品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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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滕州大兴宏源食品有限公司速冻食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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